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上报《汤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请示
汤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现将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上报,请予批复。
特此请示。
附件:汤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2019年12月31日
汤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保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发生,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现制定我县2020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突出直接监管工作重点,兼顾综合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两年至少检查1次;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指导、督查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工作;按时完成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查行政许可情况。查有无未经设立审批、未经安全设施设审查验收、未经试生产备案擅自建设生产情况。
2、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査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手续工作。查企业是否按照有人就有岗、有岗就有职的要求,制定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一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示上墙;是否有考核标准,奖罚措施。
3、查安全培训情况。査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按规定持证上岗,有无过期失效证件;査职工“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4、查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监控等各项制度;是否正常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是否按期整改并组织验收。
5、查各类台账建立情况。查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查检查及记录是否规范。
6、查安全设施情况。查剧毒物品的管理、危化品仓库(原料库、成品库)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储罐区安全管理等情况。
7、查企业应急救援情况。是否有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职工培训;是否组织定期演练和修改完善;查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查现场管理情况。查现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有无防护设施缺失,有无安全监控设施停用;查生产现场是否文明整洁;查职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查有无“三违”现象;查现场安全文化氛围。
9、查安全生产宣传情况。
10、查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情况。查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按规定方式发布;查安全管理台账、资料、报表是否齐全并规范填报;查产品、工艺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组织生产;查所有基础管理合帐是否分门别类,档案化管理。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020年初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7人、持有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证6人,共计11人(其中两人持有双证)。
(二)总法定工作日(2761个工作日)
全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1日/人、年×11人=2761工作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按前三年的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
1、实施行政许可现场安全条件勘察:总共安排工作20日。
2、参与汤阴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安委会督查):总共安排200个工作日。
3、生产经营单位网上申报隐患审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总共安排20个工作日。
4、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总共安排30个工作日。
5、开展机动执法:总共安排30个工作日。
6、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总共安排200个工作日。
以上其他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5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1166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
1、机关值班:12月×2日×11人=264工作日。
2、学习、培训、会议;10日×12月×11人=1320工作日。
3、考核:10日×11=110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10×11人=110工作日
5、病假、事假;3×11人=33工作日
以上非执法工作日总共安排1837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1084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2761日-500日-1837日=424日
四、检查安排
1、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实行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企业,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等企业。
2、一般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行业领域以外的工贸行业领域的企业,为一般生产经营单位。
五、监管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各有关股室要对年度执法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将执法检查任务明确到人,确保年度执法计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执法工作计划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报告,经分管局长和局长同意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规范执法,落实责任。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要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检查执法发现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账。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要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重大执法决定前要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抗拒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事项
本执法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执法计划有下列情形需作出重大调整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1)对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事项作出变更;
(2)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
(3)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和本机关认为需要报批的其他情形。
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本机关及时制作有关文件,以存档备查。
附件:1、2020年监督检查计划表
2、企业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