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赵丽霞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8-10-16 09:25:5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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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安委字〔201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第四季度进入秋冬季节,气候逐渐转冷,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是一年中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等原则,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以“三下降一杜绝”为目标,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此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县政府安委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晓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侯志军 县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王学民 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

四、范围及任务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乡(镇)和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

此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汤办〔2017〕26号)要求,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领导责任。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电力运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防灾供电、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县教体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假期活动及公共体育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县公安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五)县民政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全县各类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七)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地质灾害、地质勘查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八)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九)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公路及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县水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渔业安全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一)县农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全县农村沼气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二)县林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对所属林场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三)县商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规模以上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四)县文广新局负责排查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聚集场所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五)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六)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七)县旅游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八)县粮食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九)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冶金、建材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娱乐场所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食品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二)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三)县农机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农用机械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四)中国铁路郑州局汤阴车站负责汤阴段铁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铁路运输安全、运营食品以及职工劳动安全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五)县供销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十六)县气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要特别强化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负责防雷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委、政府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不断增强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检查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抽查和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深入开展。县安委会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要强化责任落实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属地责任,同时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五要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及有关牵头部门应于每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大排查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情况统计表》。县安委会办公室定期汇总各乡(镇)、各部门大检查大排查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全县。

联系电话:6203662

邮  箱:tyaj6203698@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2018年9月30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