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为汤阴县经济社会和公安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局党委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下简称“作风建设年”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厅、市局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精忠、爱民、公廉、担当”的汤阴公安精神,以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为契机,将全面从严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名民警、职工和协警,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为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汤阴作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范围
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及全体民警、职工、协警。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落脚点,促使广大民警、职工和协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认真践行“不能说不、主动沟通、必须回话”工作要求,拧紧思想“总开关”,增强“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治庸提能力,坚决纠正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等问题;以治懒增效率,坚决纠正消极懈怠、办事拖沓等问题;以治散正风气,坚决纠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以治贪顺民心,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为政不廉等问题。坚决把广大民警、职工和协警的思想凝聚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凝聚到为公安工作发展干事创业上,紧紧围绕全县“1551”和县局“专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创一流”的总体思路,为全面加快建设自信自豪幸福汤阴,促进公安工作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四、工作内容
从2018年3月28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8日—3月31日)
1.周密部署。层层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2.成立组织。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精力抓好活动实施。各单位也要明确专人负责。
3.加强宣传。要围绕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大讨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部署要求,围绕严守“六大纪律”和优作风、提效能等内容,广泛开展分专题讨论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牵头单位:政治处)
2.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化。坚持以县局党委委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统制定学习计划、规定学习书目,抓好教育培训、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实施,引导党员民警、职工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牵头单位:政治处)
3.开展“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专题活动。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职责,围绕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提升效能,深入推进“县局有亮点、基层所队有特色”创建活动,制订活动方案,细化创建内容,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前,县局将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选先进单位。(牵头单位:警令部)
4.开展“提高站位、提升素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专题活动。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营造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针对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分散主义以及自恃、自负、自诩、自卑、自以为是等现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加强政治鉴别力、学习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调研能力锻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综合素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牵头单位:政治处)
5.开展“找差距、补短板,建机制、抓长效”专题活动。聚焦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贪等问题,特别是巡视反馈或交办的共性、个性问题,拉清单,建台账,找差距,补短板,对症施治,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务求长效。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探头”作用,进行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6.严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项督导。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督促相关单位既有“改”的举措又有“立”的机制,扎紧制度的篱笆。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等问题,严查快办,严肃处理,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牵头单位:警令部、控申科、县局纪委)
(三)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严肃整改。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快速高效落实整改。
2.完善制度。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举一反三,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加强管控,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3.考核评议。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并作为班子考核、年终目标综合考核和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形成县局党委统一领导、牵头单位主抓、其他部门相互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责任,坚持“谁牵头、谁负责”,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把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推进落实县局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县局党委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工作,促进工作高效落实。
(三)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助党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好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全县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和协警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按职责权限查处和上报问题线索,对作风问题多发、问题典型、影响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微博、报纸,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现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坚持典型引路,正面示范,及时传播社会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
汤阴县公安局严党风抓政风优作风提效能“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乔 江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周文平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于现军 县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王 倩 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樊兴峰 县局党委委员
成 员:
付亚鹏 县局警令部主任
史新峰 县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佩琦 县局政治处副主任
孔繁军 县局控申科科长
武 燕 县局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纪委,王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