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召开《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宣贯会
发布:刘 譞  来源:县安监局  时间:2016-06-02 18:13:5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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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2日上午,我县在城关镇政府三会议室召开《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宣贯会,十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副职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上,县安监局局长从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中承担的责任,对全县第二轮隐患排查市场化专家查隐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保证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二是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具体抓,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通过贯彻落实《办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四是要充分利用好隐患排查市场化工作的契机,各部门各司其职将排查出的隐患彻底治理,形成“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督、企业落实整改的良好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