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汤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汤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孙明奇  来源:安监局  时间:2018-01-11 11:00:2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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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汤安监字〔20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

按照《安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管〔2017〕257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汤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次执法专项行动,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分部署安排阶段及行动实施阶段两个阶段。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要根据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做好专项检查的全面部署工作,并制定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相关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自查结束后,将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备查。

(二)行动实施阶段(2018年1月12日—2018年3月31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出具执法文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对重大事故隐患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2.县安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进行督导。对仍然存在安全管理混乱、事故隐患突出、企业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顶格处罚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主要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六)特殊作业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这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二)搞好结合,抓好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本次行动不走过场,查细查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限期整改时间。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要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依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手册》的要求,参照《安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实务》,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

(四)信息材料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专人,并于每月3日前填写上报《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18年3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联系人:燕景泉 李 岩 联系电话:0372—6203668

邮 箱:tyxajjwh@163.com    

附件: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2018年1月5日

附件:

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检查企业

家数

发现隐患数量

依法采取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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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其他处理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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