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格及镇直单位:
《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1月份为我省“森林防灭火宣传月”,为扎实开展今年我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城关镇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城关镇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城关镇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0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强化对全民的森林防灭火意识和能力的宣传教育,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森林防火,共筑林区安全和谐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
四、宣传内容
一是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
二是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和火灾扑救知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安全扑救和避险逃生等基本常识,提高群众补救初级火灾、逃生避险能力。
五、开展宣传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农民夜校等手段集中展开宣传,通过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和森林防火通告和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集中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二)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教育部门,组织辖区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教育学生,传导家长,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3·30”四川木里森林火灾、“330”西昌森林火灾以及我省“5·3”森林火灾等为典型案例,开展森林火灾警示教育宣传;公开曝光本地区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
(四)加强对森林防灭火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使森林防灭火人员做到应会尽会、应知尽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及镇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建立森林防灭火宣传长效机制。统筹“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宣传工作密切衔接,努力做到人人参与森林防火,共筑林区安全和谐。
(二)明确宣传责任。各网格及镇直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在林区道路两旁、林区边缘、林区的村庄附近设立森林防灭火警示宣传标志,加强对群众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应急办要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和火灾处置办法。林业办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组织指导涉林经营单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外宣办要发挥其优势,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其他行业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本行业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力戒形式主义。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坚决杜绝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