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工信﹝2020﹞5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系列部署,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阶段排查整治工作,按县政府、县安委办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工业企业范围内开展近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7月31日和8月4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分别召开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事项做出安排部署。按照《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汤安委字〔2020〕6号)、《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汤安委字〔2020〕7号)和《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通报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汤安委字〔2020〕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全面深入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0年8月10日至10月30日
三、范围重点
此次行动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二排查阶段)覆盖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全县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一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上报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关闭。二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车间、原料、产品库区和重要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使用氯、剧毒和易燃易爆企业重点部位泄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安全可靠。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备和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的情况。三要严格落实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生产管理和实名购买登记,强化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安全管控等管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发生。
(二)全县工业企业。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要求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迁建项目全过程安全搬迁、安装施工等情况;安全经费提取情况。三是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验收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五是企业用电、用电设备、线路安全情况;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的检查、监控。
(三)特种设备领域。要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各企业自查、工信局督查等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1、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不留死角。自查结束后,各企业要建立排查治理隐患机制。
2、全面排查督查。工信局将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近期隐患排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3、明确职责,深入大检查。工信局带队分管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这次活动,深入开展检查。
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