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办〔2023〕12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牛春福  来源: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6-20 17:28:1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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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政办〔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汤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12日

汤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落实应急处置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3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61号)、《汤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汤阴县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县政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资源支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县政府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救援合力。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5)依法依规,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科技支撑能力。

1.5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2 组织指挥机制

2.1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承担,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组成,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的决策、指导、协调等工作。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安委会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安委会副主任以及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供销社、县林业总站、县气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汤阴车站、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

2.1.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决定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工作;指挥调度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3)发布事故应急处置相关信息。

(4)向县委、县政府、安阳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5)协调善后处理工作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其他相关事项。

2.1.3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受理事故信息并立即上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3)向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响应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组织修订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制定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等。

(6)负责建立指挥部成员的应急通讯方式,并告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

(7)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与应急装备数据库。

(8)关注和引导舆情,配合宣传部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事故信息。

(9)完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汤安委字〔2020〕12号)、《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汤办〔2022〕7号)及以下职责确定: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指导新闻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工作,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行商及时恢复受损通信网络;当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应急指挥通信系统损坏时,组织协调运营商为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引导消防、救护车辆等进入;负责指导协调事故现场的保护、警戒、维稳和涉案人员监控等工作。组织事故区域内人员的疏散撤离、清点人数,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人员姓名、身份;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民政局:协调做好人员安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协助应急管理局宣传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不断增强企业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安全设施。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协调事故单位完成受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导受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供水、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协调医疗救援队伍对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护及转移,做好伤员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做好现场救援区域的防疫消毒。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重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共享传达,保障相关生产安全事故文件的收发运转。牵头负责组织专家组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牵头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调运应急救援物资;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时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有关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工作,确定环境污染区域范围,指导辖区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对有害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组织因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控制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并对有关设备冷却;组织开展搜救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洗消和处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服务工作。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也可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临时协调县政府其他成员单位参与事故救援和相关保障工作。

2.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工作组设置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配合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组成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信息舆情组、善后处置组、技术资料组、后勤保障组、专家组等9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队伍调集、较大事项协调等。(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2)抢险救援组: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委、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3)医疗救治组:负责调集医疗队伍、救治伤员等。(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社会治安等。(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5)信息舆情组:负责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处置等。(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6)善后处置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牵头单位:受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7)技术资料组:负责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专家、技术人员等,调用相关资料等。(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8)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中电力、能源、交通、装备、物资等的支持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9)专家组:负责对抢险救援进行指导,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解决抢险救援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等相关部门)

2.3前方指挥部组成及设置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前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县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事发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前方指挥部负责指导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指挥、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做好队伍、装备、物资等保障工作,参照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9个工作组设置前方指挥部工作组,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上下衔接、协调一致。

2.4基层组织指挥

乡镇政府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组织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强化应急管理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村(社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3 预防、监测和预警

3.1预防

县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等,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开展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与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治理方案,落实人员、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2监测

县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进行分级监控,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会商评估,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3.3预警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受灾情况、预防预警措施、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进入预警期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4 分级标准和响应原则

4.1分级标准

省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重大事故,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为:Ⅲ级。

发生较大事故,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为:Ⅳ级。

发生一般事故,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2应对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原则上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配合相关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

初判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必要时提请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

5 响应行动

5.1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于1小时内向应急指挥中心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应包含: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先期处置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处置内容主要包括: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与要求,向事发地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范围的,及时将险情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2)事发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事发单位、事发地所在的乡镇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4)县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5.3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由指挥长组织指导协调与先期处置;Ⅳ级应急响应由副指挥长组织指导协调与应急处置。

5.3.1Ⅳ级响应行动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经分析研判为Ⅳ级响应条件的,由副指挥长立即启动Ⅳ级响应行动,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县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给有关部门,同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措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

①指挥部视情成立前方指挥部,设立事故现场相关处置小组;

②进行现场会商、研判,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方案;

③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监测、避险疏散、保卫警戒、医疗救护;

④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件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⑤协调应急队伍、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急专家;

⑥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如有需要,协调增加应急救援力量;

⑦指导协调相关善后工作,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⑧符合应急救援结束条件时,终止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5.3.2Ⅲ级及以上响应行动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全生产指挥部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处置,经指挥长同意,成立前方指挥部,按照预案设立工作组,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待指挥权移交上级指挥部后,配合上级指挥部完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①协调调度救援队伍、专业设备、应急专家及时赶赴现场。

②开展现场会商,研判事故形势,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快速开展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队伍调集、较大事项协调等;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等。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及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队、社会救援队伍等组织营救受困、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标明危险区域。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援机构和医疗救援力量,开展医疗救援、医疗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

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局牵头,事发地乡镇政府、涉及的企业参与,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社会治安等。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水电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在党政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警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信息舆情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负责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处置等工作;

善后处置组:由受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配合,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

技术资料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负责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专家、技术人员等,调用相关资料等;

后勤保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应急救援中电力、能源、交通、装备、物资等的支持保障工作;

专家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负责对应急救援进行指导,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

④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其他工作。

5.4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快速反应,根据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快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原因、多讲措施”的原则,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态势和处置工作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5.5响应升级与结束

5.5.1响应升级标准

①经研判,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灾情或后果超出了接到的信息报告的灾情或后果。

②生产安全事故的灾情或后果进一步扩大,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应急力量难以实施有效处置。

③生产安全事故将要波及周边县区。

5.5.2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和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风险消除后,经前方指挥部(工作组)确认,Ⅳ级响应报请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Ⅲ级及以上响应报请市、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6 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县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配合或组织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经过,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6.2善后处置

县政府和事故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资金和物资调拨、保险理赔等。

前方指挥部(工作组)要总结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救援工作改进建议,完成救援总结报告,报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并同时抄送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7 保障措施

7.1队伍装备保障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县政府要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2)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建和管理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本部门、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3)社会救援力量。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志愿者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相关知识、经验和资质的志愿者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

7.2专家技术保障

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家力量建设,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事故处置决策提供咨询、指导。

7.3物资资金保障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相关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县政府负责解决。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救援物资。鼓励采取签署协议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备物资的有益补充。

7.4通信信息保障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网络、重大危险源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报送、发布等格式和程序。

7.5医疗救护保障

县政府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治药品、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

经营单位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加强员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6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必要时,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确保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

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协调民航、铁路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 预案管理

8.1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及时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订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6)在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2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应急机构、救援队伍、从业人员的培训。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表彰与责任追究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及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10 附件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常用部门联系方式

3.重点监管企业清单

4.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点

附件2  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常用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值班电话

传真

1

县委宣传部

0372-6213331


2

团县委

0372-6213353


3

发展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0372-6213512


4

教育局

0372-6213670


5

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2-6225815


6

公安局

0372-6422026


7

民政局

0372-6225251


8

财政局

0372-6213575


9

自然资源局

0372-6213172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72-6225579


11

城市管理局

0372-6216691


12

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0372-6225600


13

水利局

0372-6213493


14

农业农村局

0372-6225510


15

商务局

0372-6208696


16

文广体旅局

0372-6213650


17

卫生健康委

0372-6213587


18

应急管理局

0372-6203698


19

市场监管局

0372-3802800


20

生态环境分局

0372-6215766


21

林业总站

0372-6213496


22

气象局

0372-6213466


23

融媒体中心

0372-6208665


24

供电公司

0372-8613521


25

郑州铁路局汤阴车站

0372-3293607


26

人武部

0372-6213673


27

县消防救援大队

0372-3389300


各乡(镇)应急办公室

1

城关镇

0372-6203367


2

韩庄镇

0372-6213642


3

白营镇

0372-6481051


4

古贤镇

0372-6311169


5

菜园镇

0372-6351123


6

任固镇

0372-6331002


7

五陵镇

0372-6431023


8

瓦岗乡

0372-6451139


9

伏道镇

0372-6411108


10

宜沟镇

0372-6371201


附件3 重点监管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危险物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危险化学品企业

1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汤阴县产业园区精忠路与兴隆路交叉口

环己烯627吨/年、
硫氢化钠11.8吨/年

张秋印


生产

2

安阳市金智博实业有限公司

汤阴县古贤镇新型材料产业园区

蒽油、工业萘

姚东风


在建

3

河南铭奥化工有限公司

汤阴县新型材料产业园区

冰醋酸

衡博强


在建

4

安阳市百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汤阴县新型材料产业园区

车用喷漆

刘平海


在建

重大危险源企业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汤阴储备库

汤阴县韩庄镇大光村西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汤阴储备库储存单元1

王晓军


一级重大

危险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汤阴储备库储存单元2

四级重大

危险源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汤阴储备库

一级重大

危险源

2

安阳天利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横六路南侧(伏道)

安阳天利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乙醇储罐区

王雷


四级重大

危险源

安阳天利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储罐区

一级重大

危险源

3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汤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张秋印


四级重大

危险源

汤阴永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溶剂回收装置生产单元

四级重大

危险源

4

汤阴县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汤阴县火车站货场南

汤阴县中油销售有限公司储罐区单元重大危险源

石凤芹


三级重大

危险源

5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汤阴县汤上路与京珠高速公路交叉口东侧路南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熟食制冷车间液氨制冷装置、制冷机液氨制冷装置、冻品新制冷车间液氨制冷装置

张新河


四级重大

危险源

6

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汤阴县韩庄镇107国道东侧

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0000立方米转炉煤气柜

唐开立


四级重大

危险源

7

安阳神龙腾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中原路与宜兴大道交叉口东北方位

液氨储存单元

李朝云


三级重大

危险源

工贸行业

1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城关镇

液氨15吨

代振超


正常生产

2

汤阴启行食品有限公司

城关镇

液氨2.3吨

杨利娟


正常生产

3

安阳众品食业有限公司

城关镇

液氨0.3吨

冯俊涛


正常生产

4

安阳市诺金食品有限公司

伏道镇

液氨3吨

付文现


正常生产

5

安阳三泰食品有限公司

伏道镇

液氨0.6吨

肖尊华


正常生产

6

汤阴县三圆食品有限公司

伏道镇

液氨1吨

吕天明


暂时停产

7

汤阴县大行食品有限公司

伏道镇

液氨0吨

石洪波


停产

8

汤阴县万山畜牧有限公司

伏道镇

液氨0.6吨

王秋长


停产

9

汤阴县华豫食品有限公司

任固镇

液氨3.5吨

李国兴


正常生产

11

豫鑫食品有限公司

任固镇

液氨0吨

张西林


停产

12

河南雪城食品有限公司

瓦岗乡

液氨1吨

周雪成


正常生产

13

河南钟瑞食品有限公司

瓦岗乡

液氨0吨

石翠红


停产

14

汤阴豫达冷储贸易有限公司

韩庄镇

液氨0.5吨

闫永昌


暂时停产

15

汤阴县古贤镇华宇畜禽加工厂

古贤镇

液氨1吨

邓超超


暂时停产

16

汤阴县康泰畜禽厂

古贤镇

液氨0.5吨

王园林


暂时停产

17

汤阴县众力食品有限公司

白营镇

液氨0吨

刘文顺


停产

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除遵循本预案中应急处置措施外,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分析,还应参考以下事故应急处置要点进行现场救援。

1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需及时了解事故现场的情况,主要(但不限于)包括下列内容:

(1)遇险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等情况;

(2)物质危险特性、数量、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

(3)周边建筑、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4)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

(5)事故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6)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队伍等应急力量情况;

(7)有关装置、设备、设施等损毁情况;

(8)其它情况。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一项或者多项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疏散:根据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或危险物自身及燃烧产物的毒害性、扩散趋势、火焰辐射热和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范围等,对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确定警戒隔离区,并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的情况,及时调整警戒隔离区。对警戒隔离内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区。疏散过程中应避免横穿危险区,并注意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指导疏散人员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2)现场抢险:应急救援工作应注意科学施救。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携带救生器材进入现场。受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后,由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处置。

(3)保卫警戒:在警戒隔离区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负责警戒。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医疗救护:在确保医务人员自身安全的条件下,携带必要的应急药品、器械赶赴现场实施医疗救援,并及时将伤员送往医疗卫生专业实施救治。

(5)现场监测:加强事故现场的监测,根据现场动态监测信息,组织专家调整救援行动方案。

(6)应急保障: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并根据有害物质的品种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对所有染毒人员及工具、装备进行洗消。事故现场各处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应彻底清除,泄漏液体、固体应统一收集处理,洗消污水应集中净化处理,严禁直接外排。

(8)其他注意事项: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常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要点

3.1火灾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根据火灾发生位置及可燃物性质及火势扩大的可能性,综合考虑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及火灾可能对周边的影响,确定警戒范围。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的群众,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群众的个体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公安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2)调集相应的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3)制定灭火方案。前方指挥部组织企业、专家及各应急救援小组制定灭火方案。制定灭火方案时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灭火方法。

(4)实施灭火。注意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防热辐射、防烟等)。出现意外情况时,立即撤离。

(5)现场监测。注意风向变化对火势的影响。

(6)前方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指挥部。

3.2危化企业爆炸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爆炸发生位置、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及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初步判断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物理爆炸则重点关注爆炸装置的工作温度、压力及相邻装置的运行情况,谨防相邻装置二次爆炸;化学爆炸,则需关注现场点火源的情况。

(2)确定警戒范围,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的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公安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3)如有易燃物质则应注意消除火种。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消除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救援人员在进入危险区前宜用水枪将地面喷湿,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要特别注意避免泄漏的易燃液体随水流扩散。

(4)调集相应的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5)如是化学爆炸,加强监测事故现场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及气象条件。

(6)专家组根据现场气体浓度及爆炸源的情况确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险,确定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7)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8)前方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指挥部。

3.3易燃、易爆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处置要点

(1)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及性质(主要是沸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泄漏源的位置及泄漏现场点火源情况。

(2)确定警戒范围。事发地乡镇负责隔离外围群众、疏散警戒范围内的群众,疏散过程中应注意群众的个体防护。公安部门设立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公安交通部门注意提前引导无关车辆绕行。

(3)调集相应的消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4)前方指挥部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5)现场监测泄漏物质是否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加强现场大气、土壤、气象信息等监测,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6)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预测泄漏扩散趋势。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7)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8)各救援组实施救援方案,抢险救援组进入现场控制泄漏源,抢救泄漏设备。出现意外情况,立即撤离。

(9)前方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指挥部。

(10)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起易燃液体罐车翻车导致泄漏的,除了上述应急响应行动外,应注意泄漏的液体流动沿路流散导致事故扩大。

3.4液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点

(1)火灾事故,灭火时,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立即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可选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等。

(2)泄漏事故,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氨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防止氨气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处理液氨时应穿防寒服。

(3)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米,下风向疏散白天100米、夜晚200米;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米,下风向疏散白天800米、夜晚2300米。

3.5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正确选用灭火剂,可燃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各异,发生火灾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粉尘选择不同的灭火剂,以提高灭火效率。本县内涉爆粉尘企业,像面粉、木粉尘等发生火灾,可以选择用水作为灭火剂进行灭火。

(2)进行粉尘火灾扑救时,要尽量避免使沉聚粉尘形成悬浮粉尘,沉聚粉尘没有爆炸危险性,而悬浮粉尘则有爆炸危险性。常见的处理措施是在粉尘火灾事故现场避免用强压力驱动器的灭火器或灭火措施,如用水进行灭火时,不宜采用直流水枪,而多采用喷雾水枪或开花水枪灭火。

(3)做好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在救援时首先要探查现场的情况,防范二次爆炸对救援人员的伤害。其次,粉尘爆炸过程中,易产生有毒气体,这些有毒气体容易导致救援人员中毒。救援人员需占据有利的地势、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3.6中毒和窒息事故现场应急处理要点

3.6.1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理要点

(1)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对自己所用的仪器要进行自检、互检,佩戴好呼吸器和有毒气体报警仪,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现场。

(2)对中毒场所进行隔离,疏散被围困人员,将染毒者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

(3)急救时应按中毒人员接触化学品的途径进行治疗(应急处理):

①若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马上用大量的水彻底冲洗,至少冲洗15分钟;

②若眼睛接触,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③若为吸入性中毒,应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抢救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检查是否有呼吸及有脉搏,如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4)在开展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救援期间,如现场任何人出现中毒的可疑迹象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紧急治疗,并视病情需要尽快护送医院观察治疗。

(5)实施救援时安排专人监护,防止事故扩大。

3.6.2受限空间作业导致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理要点

(1)对于有毒化学品作业地点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员应携带隔离式呼吸器到达现场,正确戴好呼吸器后,赶往现场进行施救;

(2)对于密闭空间由于缺氧导致人员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员应强制向空间内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入进行施救。强制通风时应把通风管道延伸至有限空间底部;

(3)对于制浆池、污水处理池、电缆沟、排污井、排水井等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地点,救援人员在施救前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确认安全,或者现场有防毒面具正确戴好防毒面具后进入施救。同时应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4)采用通风换气措施前,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防止氧气中毒;

(5)对于密闭空间内禁止使用明火的地点,严禁使用蜡烛等进行实验;

(6)对于防爆、防氧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能进行通风换气的场所,救援人员应正确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严禁使用净气式面具;

(7)将窒息人员救离至受害地点至地面以上地方或通风良好的地点,等待医务人员到来。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进行就地抢救;

(8)伤员、施救人员离开现场后,工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隔离,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任何无关人员擅自进入隔离区内。

3.7触电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低压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掉开关、拔出插销,切断电源;如电源开关距离太远,用有绝缘把的钳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断开电源线;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桥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高压触电事故时,立即通知变电所停电;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3)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对症救护;触电者伤势不重,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往医院;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同时,要速请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心跳或呼吸停止后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4)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3.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起重机械事故

①对较轻的受伤人员,视伤情及时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送往医院治疗;

②人员被压在重物下面,立即采取搬开重物或使用起重工具、机械吊起重物,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

③发生触电时,应立即切断起重机械电源,然后抢救触电人员;

④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

(2)容器爆炸

①当介质为有毒介质时,应立即切断通向受损容器的主阀门;

②当储气罐、空压机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切断电机电源;当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切断上端进口阀;

③当有易燃易爆的气体泄漏,可能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进气阀,疏散周围人员,停止周边一切明火作业,建立隔离区,实施隔离区管制。

(3)发生垂直电梯剪切事故时,首先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以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发生意外。

(4)锅炉爆炸事故后

①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并切断锅炉燃料系统、供水系统、与外连接的蒸汽系统;

②如有人员烫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利于后续医治;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

③如有因爆炸碎片导致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遇有骨折的伤员禁止盲目搬动及拖拽,应使用担架搬运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

(5)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①锅炉爆炸应急救援人员、医务人员一般配备阻燃防护服;

②压力容器爆炸所引起的化学泄漏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事故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③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9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伤者受到物体打击后,尽可能不要移动伤者,尽量当场施救,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处进行处理。

(2)事故后,应优先对休克、骨折和出血处进行处理,应先救命,后治伤。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采用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运送。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损耗;抢救脊椎受伤者,应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3.10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中现场的人力、物力和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设备构件搬离和割开,将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2)遇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对伤者进行消毒、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措施;并尽快送往医院进行防感染和防破伤风处理,或根据医嘱做进一步检查。

3.11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实施心肺复苏。

(2)对伤势严重的受伤者,不要轻易移动。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4)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让伤者再受挤压。

(5)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6)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二次损伤。

(7)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将适宜抬放的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3.12灼烫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使受伤人员脱离致害物,防止事故扩大。

(2)初步确定致害物,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若伤情严重应尽快送往医院。

4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事项

进入应急处置现场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火灾危险区域穿防火服;防护不到位,不能进入危险区域。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必须严格进行检查,损坏或磨损严重的不能使用;用于紧急救灾时的个人防护用品,更要定期严格检查,妥善地存放,便于及时取用。

(2)应急抢险救援器材注意事项

使用的器具器材不得与危险物品的性质相抵触,发生新的危险;使用前应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不得使用有缺陷或已失效的抢险救援器材;使用消防带时,不能扭曲,以免喷水量不够和损害消防水带;同时枪口不能对准人员,以免造成伤害。

(3)应急对策和措施注意事项

听从指挥,严禁擅自行动;身体不适,可能造成晕倒时,立即退出现场,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实施应急处置及救援时,应安排2人以上,相互监护,确保人员安全;一旦发现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新情况时,应立即退出,重新制定可行方案;人员救护、处理泄漏、人员疏散时一定把握风向,人员一定要在上风向进行救援;人员疏散时一定要向上风向或侧风向进行。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重视平时自救互救知识的学习;尽量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实施救护,切忌盲目救护。

(5)其他注意事项

救援人员的身体应保持良好,若有不适情况,不可进行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进行救援任务;根据事态的发展,如火灾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控制,应立即扩大应急范围,向社会请求增援;正确选择行车路线、停车位置、作战阵地;应急救援中要记录好抢险救援的人数,作业中要轮流作业;注意风向变化,适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结束后清点救灾人员;应急救援结束后清点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新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