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标准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文件要求。
各乡(镇)危房改造要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验收合格后及时报县财政和住建部门拨付资金。原则上当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