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分包贫困村 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发布:靳智慧  来源:扶贫办综合股  时间:2018-12-10 15:03:1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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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有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6年我县开展了县级领导干部分包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对县级领导干部分包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承担分包任务的领导干部

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原分包的贫困村未脱贫退出的,继续分包;已经脱贫退出的,要继续联系该村,巩固脱贫成效。

二、分包贫困村工作职责

1.指导贫困村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理清脱贫思路,因村施策,指导制定贫困村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

2.督促贫困村各项脱贫措施落实,明确精准脱贫项目和时限要求,提升精准脱贫成效。

3.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分包贫困村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及争取项目资金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三、相关要求

1.贫困村不脱贫,分包工作不脱钩,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报县委研究决定。

2.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要到分包的贫困村开展调研或现场办公1次,研究部署所分包的贫困村脱贫工作。

3.县级领导分包的贫困村脱贫以后,要持续分包至2020年。

附件:县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村一览表


 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汤办文〔2017〕7号(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分包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