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所有的报销内容均是指合规医疗费用,也称为列入统筹内医疗费用。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乡镇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200-800元报销70,800元以上报销90
2、县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400-1500元报销63,1500元以上报销83
3、市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500-3000元报销55,3000元以上报销75
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900-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报销72
4、省级三甲医疗机构
起付线1500元,1500-7000元报销50,7000元以上报销68
二、大病保险报销(新)
起付线7500元,7500-50000元报销80,5万-10万元报销85,
10万元以上报销95
三、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
起付线3000元,3000-5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报销40,
10000-15000元报销50,15000-50000元报销80,50000元以上
报销90。
四、民政医疗救助(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
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销剩余合规费用的70,分散特
困对象报销剩余合规费用的80,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报销剩余合规
费用的100。
五、政府医疗保障救助(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合规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县域内就医报销剩余合规费用90,县域外
就医报销剩余合规费用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