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贫困户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的意见
发布:靳国敏  来源:汤阴县扶贫办  时间:2020-02-20 22:01:4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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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国开发办〔20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增加贫困户收入,扩大产业扶持政策覆盖面,结合我县实际,经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奖补对象

全县可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己种植耕地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已进行流转的耕地不在本次奖补范围内。

二、奖补政策

(一)发展特色农业种植

种植优良品种小麦、花生、红薯等农作物类,黄瓜、西红柿、尖椒等蔬菜类特色农业产业的,每亩给予种苗、化肥、农药、灌溉、耕、收等生产资料一次性补贴200元。发展其它高效特色农作物的按200元/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

(二)发展生态林果产业

种植林果、花卉苗木等一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励300元。

三、申报程序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可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所在村组织人员排查,填写户排查表;村脱贫责任组、村两委会核实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村统计表报镇政府,由乡(镇)组织相关人员逐村进行验收核实,镇党政联席会审核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上报县扶贫办。

四、有关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奖补地亩数不得高于土地确权地亩数。

(二)镇、村两级排查、登记、验收、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务必于2020年4月5日前完成(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档案留存、上报、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村级留存附件1、2、5、会议记录及公示照片;镇级留存附件1、2、3、4、5、6及镇、村两级会议记录和公示照片;镇级上报县扶贫办项目股附件2、3、4及镇、村两级公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tyxfpbxmg@163.com,纸质版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扶贫办5楼项目股)。县脱贫办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验,经抽验验收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发放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四)乡镇要组织各行政村认真进行排查、登记。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虚报、谎报。各村数据由乡镇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对上报数据质量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农业产业排查表


      2.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农业产业统计表


      3.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农业产业统计汇总表


      4.乡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验收表   


      5.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公示表


      6.镇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公示表

附表.docx


单位名称:汤阴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2-6213526、0372-2163701、0371-65919535、12317


电子邮箱:tyxfpbxmg@163.com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