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确保工作成效,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统计干部形象,汤阴县统计局制定了《关于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有关处理意见》,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机关干部作风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处理意见》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有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研究股票、看电影、听音乐等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意见》要求局监察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安排人员检查纪律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在进行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基础上,给予告诫、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