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市监〔2025〕30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各有关股室:
现将《2025年汤阴县洗浴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汤阴县洗浴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2020〕9号)文件要求,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12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比例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由汤阴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超市),根据风险等级分类,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适当增加抽查权重,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大于或等于5%。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1.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2.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价格行为检查。
(二)县卫健委:对公共场所行业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方式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汤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1
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法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汤阴县2025年对洗浴市场主体联合检查 |
1.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2.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价格行为检查;4.对公共场所行业的监督检查。 |
洗浴市场主体 |
4月-12月 |
≥5% |
现场 检查 |
汤阴县市场 监管局 |
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附件2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 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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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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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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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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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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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 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