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市监〔2024〕134号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触发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有关股室、队:
现将《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触发式监管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10月31日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触发式监管的工作方案
为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有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结合职责职能,依托市场监管相关平台,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模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设定监管底线,一旦触碰监管底线,即启动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靶向性,减少对企业的干预,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二、主要措施
1.依托投诉举报信息触发监管。依托 12315、12345 投诉举报平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对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分别由负责股室分派至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或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实施触发式监管。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投诉,经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同意,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线索的举报,依法开展核查,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被投诉(举报)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不得因投诉举报人撤回投诉或举报,而终止对涉嫌违法线索的核查。
2.依托电梯应急处置信息触发监管。依托 96333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通过困人电梯故障追溯、被困人回访等机制,对有关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实行触发式监管。同时,将电梯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线索,由负责股室分派至相关业务股室、各属地市场监管所立即响应开展核查,依法查处,实施触发式监管。
3.依托网络广告监测信息触发监管。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和省、市市场监管系统广告监测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汤阴县经营主体在网站、网店等公共空间发布的对外宣传进行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负责股室分派至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或属地市场监管所调查处理,实施触发式监管。
4.依托网络交易监测信息触发监管。依托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网络交易监测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汤阴县经营主体在网站、网店等进行的服务交易行为开展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负责股室分派至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或属地市场监管所调查处理,实施触发式监管。
5.依托效期监测信息触发监管。依托省级审批或监测平台,对各类许可证的有效期等进行监测,对许可证即将到期的,触发预警提醒,县局相关业务股室、属地市场监管所明确专门人员从事证照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工作,实施触发式监管。
6.依托抽样检验信息触发监管。依托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对抽检信息进行筛选、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隐患,通过系统将不合格抽检信息,由负责股室推送至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或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实施触发式监管。
7.依托信用风险分类信息触发监管。依托河南省协同监管平台,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分类管理,有效实现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A 类、B 类、C 类、D 类),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市场主体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市场主体,由负责股室推送至县局相关股室、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实施触发式监管。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实行触发式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触发式监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保障,开展周密实施,着力探索符合企业行业特点的触发式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干预,为企业营造宽松的经营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二)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审慎监管。对除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等以外的领域,特别是对“四新经济”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四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模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县局各部门要注重收集触发式监管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