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财政局2024年跨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闫志强  来源:汤阴县财政局  时间:2024-06-28 15:36:0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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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办〔2020〕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站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抽查检查计划。

一、检查类型:联合检查

二、联合部门: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代理记账机构

1.汤阴县财政局检查事项:代理记账行业从业质量监督检查 2.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事项: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抽查比例

由汤阴县财政局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 -河南)中按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六、执法人员要求

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河南)中随机 抽取各单位2名人员。

七、检查时间:2024年6月14日-2024年12月31日

八、抽查结果公开。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汤阴县财政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  名

单  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处理意见


备注


检查对象:

(签字/盖章)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 (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