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张梦莹  来源: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7-29 20:04:0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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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2020〕9号)文件要求,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规范交通运输领域经营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权责清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内容,推进部门联合监管 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3.公开透明原则。坚持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责一致、机会均等、规则平等。

4、各司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四、抽查部门及内容分工

1、机动车驾驶员培市场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6]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7]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8]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机动车维修市场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1]机动车维修市场主体经营许可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3]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6]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7]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8]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五、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开展实地核查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不少于2人,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1、抽查主体对象。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查检查人员。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本次工作要求各随机抽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规范抽查纪律和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抽查结果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待后续处理等8类。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doc

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