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汤阴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医保中心:
现将《汤阴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抽查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抽查计划要求,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附件:汤阴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抽查检查计划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
各定点医疗机构 |
不低于5% |
2025年4—7月 |
2 |
对定点个体诊所的检查 |
对定点个体诊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
定点个体诊所 |
不低于5% |
2025年8—9月 |
3 |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检查 |
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
定点药店 |
不低于5% |
2025年10—12月 |
汤医保〔2025〕20号
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办〔2020〕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抽查检查计划。
一、检查类型
联合检查
二、联合部门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风险等级分类,采取系
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1.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检查事项: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事项:(1)对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对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3)对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五、执法人员要求
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协同监管-河南)中随机抽取各单位2名执法人员。
六、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本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七、抽查结果公开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
检查对象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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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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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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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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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 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