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市监〔2025〕28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各有关股室:
现将《2025年汤阴县加油站(计量器具)“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汤阴县商务局
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汤阴县加油站(计量器具)“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2020〕9号)文件要求,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4月—12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比例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由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加油站),根据风险等级分类,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适当增加抽查权重,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大于或等于5%。
三、抽查部门及内容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县商务局: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的检查;2.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的检查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管理情况
四、抽查方式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匹配,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汤阴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2.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1
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抽查 方法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汤阴县2025年对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联合检查 |
1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2.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的检查;5.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
加油站 |
4月-12月 |
≥5% |
现场 检查 |
汤阴县市场 监管局 |
汤阴县商务局 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
附件2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 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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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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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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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检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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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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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 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