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决定在全县开展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
发布:靳永政 程朝科  来源:县商务局  时间:2014-07-14 09:19:5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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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企业:

根据安阳市商务局《安阳市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安商务[2014]108号),县商务局决定在全县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具体要求参照市商务局方案执行。

联系人:  靳永政    程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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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1日

安阳市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安阳建设,不断提高我市餐饮行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印发〈开展“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分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宣通〔2014〕1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我市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素质为目标,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诚信守信、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提升行业服务品味、打造豫北餐饮文化,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

二、参加范围

市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的餐饮行业门店和一线员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阳市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局长牛瑞庆同志任组长,调研员陈雪献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主管副局长和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科长为成员。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讨论。各餐饮企业以“节约用餐,文明消费”为主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民族优秀商业传统、现代市场经济信用理念,商贸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切实增强优质服务意识,认真总结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的好作法、好经验,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二)公开承诺。各餐饮企业在店堂的醒目位置,公示文明餐桌活动承诺书,在门口悬挂全市文明餐桌活动标语,在餐厅摆放“不剩饭、不剩菜”、“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文明用餐提示牌,餐饮企业要配备消毒设施,建立食材采购台账,服务人员在点餐过程中要进行温馨提示。

(三)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各餐饮企业要加大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重点培训经营知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开展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职业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引导从业人员立足岗位、敬业爱业、增强才干、争创一流,形成“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良好局面。

(四)示范评选活动。各餐饮企业要整合资源,扩大声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评选活动,引领和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活动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7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向餐饮企业印发活动通知,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活动。在全市餐饮行业掀起争创文明餐桌示范店,争当文明服务标兵的热潮。

(二)培育创建。7—11月份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检查和指导,帮助餐饮企业(店)逐条对照评选标准,找差距、添措施,限期整改达标。餐饮企业(店)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和参与各项评选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专栏、标语、宣传画、会议、文件等形式,搞好内部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餐饮企业(店)店堂应有展示创建活动的横幅、标语,设置有评议台或意见簿,服务承诺上墙公示,服务员佩戴工号,党团员要佩戴党 徽团徽。

(三)评审表彰。12月份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餐饮企业按照评选目标数量控制要求,择优评比、推荐一批我市“文明餐桌示范店” 和“文明服务标兵”,市商务局将评选“文明餐桌示范店”50个、“文明服务标兵”100名、“食材管理示范台账”20个。另外,还将针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评选出文明餐桌好新闻20条。在12月底以前,由市商务局统一表彰命名餐饮行业“文明餐桌示范店”和“文明服务标兵”,并予以授牌。

六、评选标准

(一)“文明餐桌示范店”

1.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服务优良。

2. 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安全警示、标识明晰。

3. 创建意识强,积极参加餐饮行业“服务上水平,满意在安阳”创建活动。

4. 在门厅或入口设立告示牌和宣传海报,主动公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承诺。

5. 在餐桌设立提示牌,在前厅、过道等公共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宣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内容。 

6. 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注重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二)“文明服务标兵”

1. 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2. 掌握普通话交流,具有良好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

3.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在从业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口碑。 

4. 服务技艺较强,熟悉筵席的设计、摆台和各类主题筵席的文化内涵、风格特点及操作技艺、成效特色。

5. 实践经验丰富,能有效运用具体区域和时令餐饮市场的营销方法。

6. 对品牌餐饮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

7.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餐厅计算机管理和熟练使用现代化设备。

七、评选程序

“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服务标兵”的创建评选工作按照自评申报、初审推荐、综合评定、社会公示、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餐饮店,餐饮服务人员经所属企业推荐,填写创建评选申报表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我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餐饮企业按照创建目标数量控制要求,择优评比、推荐一批我市“文明餐桌示范店” 和“文明服务标兵”,由市商务局统一表彰命名餐饮行业“文明餐桌示范店”和“文明服务标兵”,并予以授牌。

八、工作要求

全市开展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比活动,是市商务局落实“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系列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下一阶段餐饮业分等定级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让活动看得见、摸得着、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真正把有诚信、有规模、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典范推向社会,真正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为安阳市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1. 安阳市餐饮业“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申报表。

2. 安阳市餐饮业“文明服务标兵”评选申报表。

3. 安阳市文明餐桌活动公开承诺书。

4. “文明餐桌”宣传标语。

附件1.doc附件2.doc 附件3.doc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