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办公室  来源:食药监局  时间:2018-10-17 15:08:18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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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食药监〔2018〕34号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2018年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创新监管手段,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不断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积极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省重大决策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食安委〔2017〕8号)结合实际,着力推进透明厨房建设、量化分级提档升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中央厨房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条食品安全示范街、3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一)督促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局即将出台《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范》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和考核。利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系统》APP,县级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乡级加强对餐饮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持续推进透明厨房建设。一是组织和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以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日、阳光公示等四种方式为主的透明厨房活动,提高透明厨房活动覆盖面。2018年底,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透明厨房建设达到60%以上,新建餐饮企业透明厨房建设达到100%;二是重点推进“互联网+透明厨房”,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加强舌尖安全网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上线餐饮单位规范展示。2018年底,学校食堂 “互联网+透明厨房”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中型以上餐馆“互联网+透明厨房”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30%以上;三是开展透明厨房示范创建。继续组织开展透明厨房示范店创建评比活动,推广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深入开展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施量化分级评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型以上餐馆的量化等级良好率达到60%以上,优秀率占比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量化分级公示牌上墙率达到100%。借助“透明厨房”、“示范创建”等工作,发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等多方力量的关注、支持、宣传、评议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社会认知度和权威性。

(五)推进中央厨房示范基地规范化建设。推广“生产基地(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产销模式,严把食材源头关和成品出厂关。

(六)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7〕127号)要求,将餐饮服务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纳入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表格,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管抽检力度。

二、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组织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贯彻落实《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结合国家总局《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出台,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春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会同县教育局适时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

(八)继续加大无证幼儿园整治力度。继续聚焦无证幼儿园治理,进一步加大无证幼儿园排查和治理力度,3月底前,指导各地要建立无证幼儿园清单上报县局,清单详细记录幼儿园名称、经营地址、法人信息、无证经营的原因和食堂管理情况等关键信息,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逐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切实解决无证幼儿园办证难、监管难的问题。

(九)加强“校外托餐”食品安全管理。开展“校外托餐”场所的调查摸底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符合许可或登记条件的,参照《安阳市午托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指导意见(试行)》,按要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对不符合许可或登记条件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紧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各项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阳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申报备案和分类指导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聚餐固定点、百姓食堂等管理新举措。

(十一)重点加强农村厨师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厨师的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利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系统APP,加大农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农村厨师,实施“黑榜”公示制度,督促农村厨师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十二)加强“家宴城”等聚餐固定场所监管指导。开展城镇和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场所)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认真分析“家宴城”等聚餐固定场所容易存在的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不规范、备餐间不足、备餐时间过长、外购熟食把关不严、食品留样不规范等常见食品安全隐患,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关,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十三)严防误饮误食导致人员伤亡事件。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四、深入开展餐饮食品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十四)开展食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按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食品小经营店登记、小摊点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围绕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车站、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减少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十五) 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入网审查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公示情况,同时,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线下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网络订餐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节假日、节庆活动、中高招和旅游高峰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大对养老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五、落实餐饮服务日常监管职责

(十七)加强许可管理。指导各地按照新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登记、备案等准入管理,强化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八)开展餐饮服务督导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建立县局督导检查,县乡两级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体系。制定并落实《2018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督查工作常态化,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18年,县局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分别安排一次专项督查,全年分别抽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数量不少于120家。

(十九)加强餐饮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将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等信息,纳入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管档案,利用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督导检查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手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十)加大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餐饮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监管一线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

(二十一)按照《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协调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认真做好市“两会”、中央、省领导视察等各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

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