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我县召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专项部署会
发布:张景岚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4-04 10:39:02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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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部署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从即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从即日起至4月30日,辖区所有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开展自查,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从5月1日开始至8月底,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特别是对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对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将依法报请市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予以公示,而且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整治行动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中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二是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通过这次深度整治,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从业行为,保护百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