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号
根据《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汤办文〔2017〕15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报经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同意,对我县部分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河长予以公布。
淤泥河县级河长 叶 丁 汤阴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卫河县级河长 马卫红 汤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