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河流县级河长的公告
根据《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汤办文〔2017〕15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报经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同意,对我县部分县级河长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河长予以公布。
汤阴县副总河长: 石超敏 县政府副县长
永通河县级河长: 石超敏 县政府副县长
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县级常务副河长:
石超敏 县政府副县长
汤阴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