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杨阳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3-03-21 14:55:4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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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县管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民政局将开展2022年度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主管单位在年检中承担的职责

业务主管单位在年检中承担的职责是:本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年检初审职责,对主管的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行业政策法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督促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时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二、年检方式、时间及范围

(一)年检方式。网上填报和纸质填报相结合。

1.网上填报。自3月20日之后,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即可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年度报告书》。或点击汤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ngyin.gov.cn/)重点领域公开,社会组织和中介,打开汤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2年年度检查的通知,自行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电子版,进行填写。

2.提交纸质材料。①年度检查报告书。社会团体在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出具初审结论、加盖印章,而后提交至县民政局。②财务审计报告书。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一份,财务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应当包含2022年度所有分支(代表)机构的全部收支。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④党组织成立的批复文件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的相关资料(若复印件需要签字扣章)。⑤异地商会需提交最新会员名册。

(二)年检时间。县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材料在规定的2023年6月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至6月30日,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年检材料的填写、初审、报送、终审工作。

(三)年检范围。2022年6月30日以前在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四)年检各环节完成时间节点安排。

1.2023年5月1日以前,将年检报告书和其它所需材料,交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出具“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2.2023年6月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核;

3.2023年6月30日以前,县民政局完成审核并出具年检结果。县民政局出具“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4.2023年7月30日前,县民政局将社会组织参加年审情况及年审合格名单在市民政局官网上向社会公示。

三、年检需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单位印章、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式三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4.党组织成立的批复文件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的相关资料。

5.异地商会提交最新会员名册。

四、年度检查结果运用

县民政局按照社会组织上报的年检材料,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和社会组织配合开展工作情况,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做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违规的社会组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县民政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仍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将视情况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连续2年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将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社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县民政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窗口

联系人:杨阳  赵志新

联系电话:0372-6225270

邮箱:mzjzhsp@163.com

附件: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doc

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