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汤阴县税务局中介服务机构邀请函
发布:高翔宇  来源:汤阴县税务局  时间:2024-12-18 17:04:4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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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抵税财物拍卖行为,公开、公平、公正选取抵税财物评估、拍卖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建立拍卖机构和评估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相应资质、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邀请范围

具备抵税财物拍卖和抵税财物评估资质的机构。

二、报名条件

(一)拍卖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拍卖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拍卖费用”的约定;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或土地评估(可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质;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评估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评估费用”;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汤阴县税务局二楼202室(河南省汤阴县人民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联系电话:0372-6225657。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拍卖或评估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近两年业绩情况。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邀请活动采取登记入库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登记入库资格;

2.本次公开邀请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汤阴县税务局反馈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汤阴县税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