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社会组织撤销公告
发布:杨阳  来源:汤阴县民政局  时间:2019-09-19 15:10:2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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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5家社会组织连续二年以上不接受年检且未按时出具年检报告书,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拟给予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以上拟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应在公告下达之日起30日内将财务凭证缴至业务主管单位,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完成所属财产的清算处理工作,并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上缴到汤阴县民政局,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联系电话:0372-6225270 

联系人: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