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10月1日将正式实施。根据政策,除了正常新农合报销外,今年1月1日后生病的参合农民可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起付线为1.5万元,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出院的参合患者、10月1日后非即时结报出院患者,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可于10月8日后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大病保险补偿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大病保险补偿结算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