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问答
发布:许磊  来源:汤阴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时间:2020-07-15 16:44:5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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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范围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且截止2020年5月31日前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缴费。身份证号是唯一代码,没有身份证号的,就无法缴费。

按照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今年不再缴费。

二、缴纳时应注意缴费档次

低保、五保、重残人员可以按最低100元档次交,也可多缴。重度残疾人(1—2级)也可不缴费由政府代缴100元最低缴费档次。

三、对当年缴费的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45-59周岁)和计划生育双女户的父母(45-59周岁)缴费的规定是什么?

对这部分人员,咱县规定的是只有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县里才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缴费补贴。自己不缴纳的,也就不能享受这100元的补贴。

四、今年如何进行缴费?

按照疫情期间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保护缴费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缴费将采取手机自助缴费的方式进行。

自主缴费有困难的,可以请各村(办事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协助缴费(按照前期培训的方法办理)。

五、工作流程都有哪些环节?

(一)缴费环节。今年征缴工作开始前,县税务局将征收底册发至乡(镇)、行政村(办事处),各村(办事处)根据底册组织未缴费群众及时通过县税务局提供的“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

(二)信息沟通环节。在集中征缴阶段,县税务局于征收开始后每三天将未缴费人员信息发至各工作群,各村(办事处)可依据未缴费名单通知未缴费人员缴纳。

(三)张榜公示环节。集中缴费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人社部门提取的参保缴费人员名单发回至各乡(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转至各村(办事处)进行张榜公布。

六、新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新参保人员请按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的规定办理参保后,可使用“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

七、缴费过程中发现信息错误处理怎么办?

按照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中心规定处理。 

八、集中征缴期

集中征收期暂定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凡在此前缴费的均可自行缴费或由工作人员指导缴费。超过此期限的,也可自行缴费或到县税务局办税大厅缴纳相应的保费。

九、问题解决途径

凡属参保政策、参保流程方面的,请及时与县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联系。凡属征收方面的,请及时与县税务局社保股联系。我们均有专人负责相关问题的收集、汇总、解答。

咨询电话: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52680 6252681

国家税务总局汤阴县税务局   6225652   6225662

注意事项: 手机扫描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号缴费(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