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至3月20日!还没有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汤阴人抓紧啦
发布:汤阴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汤阴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2-12-30 12:27:0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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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3月20日结束

安阳日报记者 李慧

12月26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3月20日结束。尚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应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将无法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保障居民基本医疗的需求,实行的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我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实际参保缴费情况,为了更好地促进全民参保,经市税务局、市医保局研究决定,我市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3月20日。在征收延长期内缴纳医保费的居民,缴费次月起至当年年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本次缴费延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尚未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应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无法正常享受2023年度医保待遇。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居民,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缴费;尚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应先前往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或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科长吴红波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