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粮食收购相关经营单位:
2023年夏粮收购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夏粮收购环节市场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防止夏粮收购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对全市粮食收购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秩序。
二、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依法依规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各粮食收购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强制检定工作台账,所用计量器具及时申请检定,确保计量性能准确可靠。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信息要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检定证书首页或绿色检定合格证)。对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未经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在收购粮食过程中,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
五、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粮食收购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的市场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粮收购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然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并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涉粮购销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