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16年招聘20名乡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张志敏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6-11-16 09:53:3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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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委托汤阴县鑫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2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用人单位):汤阴县鑫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汤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20名乡镇安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考乡镇安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要求为汤阴县户籍。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普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因乡镇安监工作性质特殊,常有夜间督导检查任务,较适宜男性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路东段)。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a、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b、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汤阴县2016年招聘乡镇安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

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由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五)聘用和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为:工资按照我县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