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汤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 强同志为汤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申艳敏同志为汤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强同志、申艳敏同志原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二
决定任命:
张 鹏同志为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波同志为汤阴县司法局局长;
庞卫军同志为汤阴县统计局局长;
李小娟同志为汤阴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天政同志为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杨俊峰同志为汤阴县信访局局长;
刘长庆同志为汤阴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鹏同志汤阴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 波同志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现洪同志汤阴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东亚同志汤阴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 伟同志汤阴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程文波同志汤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刘长庆同志汤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三
任命:
徐 艳同志为汤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桑倩倩同志为汤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红霞同志为汤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徐 艳同志汤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桑倩倩同志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红霞同志汤阴县人民法院菜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加山同志汤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