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民政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跟进措施 |
1 | 社会团体违反规定 设立分支机构,代表 机构;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危 害后果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说服教育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 立分支机构的;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危 害后果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
说服教育 |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 ||||
汤阴县民政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从轻处罚的情形 | 从轻处罚的依据 | 跟进措施 |
1 | 社会团体超出章程 规定的宗旨和业务 范围进行活动的;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超 出章程规定的宗旨 和业务范围进行活 动的;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 |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 ||||
汤阴县民政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轻处罚的依据 | 跟进措施 |
1 | 社会团体拒不接受 或者不按照规定接 受监督检查的; |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拒 不接受或者不按照 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的; |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说服教育 |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 ||||
汤阴县民政局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 | 不予行政强制的依据 | 跟进措施 |
无 | ||||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