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四项清单”
发布:李淑悦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2-12-12 10:39: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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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民政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跟进措施
1 社会团体违反规定
设立分支机构,代表
机构;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危
害后果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2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
立分支机构的;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造成危
害后果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说服教育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汤阴县民政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的依据 跟进措施
1 社会团体超出章程
规定的宗旨和业务
范围进行活动的;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说服教育
2 民办非企业单位超
出章程规定的宗旨
和业务范围进行活
动的;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说服教育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汤阴县民政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减轻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跟进措施
1 社会团体拒不接受
或者不按照规定接
受监督检查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说服教育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拒
不接受或者不按照
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在规定
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第
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说服教育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
汤阴县民政局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 不予行政强制的依据 跟进措施




说明:跟进措施主要是法律风险防控预先提示、违法行为预警、说服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回访等柔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