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巩固改革成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豫政文〔2023〕79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23〕7号)和《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汤阴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汤政〔2023〕8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认真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并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公布。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权力事项的指导、培训、监管工作,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县委编办将对下放权限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乡镇权责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汤阴县乡镇权责清单目录
中共汤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