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职权 类别 |
事项编码 | 实施 主体 |
设定依据 | 履职方式 | 追责情形 |
1 | 划定矿区范围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 | 采矿权新立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 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 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三条第一款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 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 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 | 釆矿权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 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 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5 | 釆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 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 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6 | 采矿权缩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7 | 采矿权开釆主矿种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 办法》(国务院令241号) 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8 | 釆矿权开采方式变更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 办法》(国务院令241号) 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9 | 采矿权人名称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0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 办法》(国务院令241号) 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0 | 釆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2.《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1号)第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743号)第二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 | 划拨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五十六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 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审核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 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六十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六十一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 | 临时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五十七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1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 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 0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 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 | 建设项目选址意皿书变更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销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 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 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 | 划拨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 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 | 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 | 出让地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6 | 协助执行过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7 |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8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 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2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 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0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销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七十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1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一次性开发二百公顷以上四百公顷以下的)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2 | 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3 | 市政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4 | 交通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5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五十条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 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 23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销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5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39 | 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3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 日予以修改)第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0 | 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1 |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592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2 | 地图审核(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4号令)第15条 2.《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77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 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4 | 农村村民住宅涉及的农转用审批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5 |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9号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6 | 国有林木采伐许可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7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 订)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査,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48 | 无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釆矿破坏性釆矿,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49 | 釆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纳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0 | 釆矿权人釆取伪报矿种 、隐匿产量 、销售数量 、或者伪报销售价格、 实际开釆回釆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第十五条规定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1 | 采矿权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第十六条规定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2 |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发布)第二十七条规定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3 |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发布)第二十八条规定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4 |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第十九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5 | 对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釆矿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 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 布)第二十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6 | 对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0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 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7 | 对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8 | 对不办理釆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注 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 法》第二十二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59 | 对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 他人进行釆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探矿权采矿转让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 条第(二)项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0 | 对因开采设计、釆掘计划的决策错 误,造成资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第二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1 | 对釆矿权人违反《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管理规定》和《河南省矿产资 源补偿费征 收管理办法 》,未按规 定进行纳费登记或纳费申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2 | 对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 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3 | 对工程建设 等人为活动 引发的地质 灾害不予治 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4 | 对在地质灾 害危险区内 爆破、削坡 、进行工程 建设以及从 事其他可能 引发地质灾 害活动的处 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 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5 | 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 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 十四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6 | 对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 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1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 十六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7 | 对不按规定闭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 〉办法》第五十六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8 | 对国家机关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办矿或参与办矿牟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 >办法》第五十七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69 | 擅自移动和破坏碑石、界标的;对进行米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采集标本化石的;对地质遗迹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以及从事科研活动未向管理单位提交研究成果副本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0 | 对釆矿权人不依照规定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矿产资源统计资料,拒绝接受检査、现场抽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釆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1 | 对未经批准,釆矿权人自行核减矿产储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 )办法》第五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2 | 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五十八条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7号)第三十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3 | 对破坏种植条件或因开发土地造成 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五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4 |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五十七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5 | 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2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第七十八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6 | 对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岀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六十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7 |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号)第五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8 | 对不按规定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主席令第29号) 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79 | 对未经批准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或者经过批准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主席令第29号)第三十九条、第六十六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0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7 号)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1 | 对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7号)第 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2 | 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或者釆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版)第五十二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3 | 对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五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4 | 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 动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五十六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5 | 对中标的测 绘单位向他 人转让测绘 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3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五十八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6 | 对未取得测 绘执业资 格,擅自从 事测绘活动 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五十九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7 | 对不汇交测 绘成果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六十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8 | 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六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89 | 对侵占、拆除损坏等破 坏测量标志 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17版)第六十四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0 | 对未经批准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版) 第五十一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1 | 对未经审核,编制、印刷、制作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地图和地图图形的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2 | 对矿产资源勘探、开采企业未按照规定处置矿产勘探、开采废弃物,或者未整治、修复矿山及其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3 | 对侵占、损毁、非法移 动地质环境 监测和保护 设施及标志 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4 | 对采矿权人未按期如实报送矿山地 质环境监测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5 | 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4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6 | 对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治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7 | 对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8 | 买卖或非法转让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64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99 | 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 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65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0 | 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66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1 | 在水土流失 草原上釆挖 植物或破坏 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67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2 | 未经批准在 草原上釆土 、釆砂、釆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68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3 | 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 破坏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52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4 | 未按行驶区域和路线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70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5 | 未经批准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5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44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6 | 在草原防火期内未釆取防火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6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45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7 | 在草原上生产经营未落实防火责任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105230020B006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12.28国务院令82号)第46条 | 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依法调查和保存 证据。2.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3.依法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 的; 3.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4.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未依法处罚的; 5.应当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或者 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党纪、政纪或者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送有权机关的; 6.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
108 | 耕地开垦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4105230020D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八条 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障全省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66号)。 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49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依法应当行政征收的未征收; 2.无合法依据实施行政征收的; 3.擅自免征、减征的; 4.未使用规定票据或伪造、涂改票据的; 5.在征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在征收 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拖欠、截留、坐支、私分或违反规定擅自开支征缴资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09 | 土地闲置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4105230020D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 2.《河南省财政厅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河南省耕地开垦费 、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豫财预外字(1999 )第40号)第十二条第2款规定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依法应当行政征收的未征收; 2.无合法依据实施行政征收的; 3.擅自免征、减征的; 4.未使用规定票据或伪造、涂改票据的; 5.在征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在征收 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拖欠、截留、坐支、私分或违反规定擅自开支征缴资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0 | 土地收益租金征收 | 行政征收 | 4105230020D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四十五条 3.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 4.《安阳市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安阳市人民政府1999年第3号令)第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依法应当行政征收的未征收; 2.无合法依据实施行政征收的; 3.擅自免征、减征的; 4.未使用规定票据或伪造、涂改票据的; 5.在征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在征收 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拖欠、截留、坐支、私分或违反规定擅自开支征缴资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1 | 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六条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査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五条、第二十二条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2 | 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査 | 4105230020F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3月2日国土部令第3号,2016年11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3 |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 况的行政检查(省级以下发证)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五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四十四条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二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4 | 对全国地图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二条 2.《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5 |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釆信息公 示办法(试行)》(国土资 规(2015) 6号)第二十三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6 | 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五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7 | 对地质勘査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 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32号) 3.参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20号)相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8 | 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査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 订)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 条、第四十九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19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检查 | 4105230020F000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0 | 草原及防火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査 | 4105230020F001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六条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行政检查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21 |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2 |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3 |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4 |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租赁)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29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首 次登记(政府储备)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0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0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土 地界址、面 积变化或分割合并)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1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土 地用途变 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2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共 同共有转为 按份共有)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3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权 利性质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4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权 利人名称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5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证 件种类或号码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6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 更登记(坐落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7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企业改制)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8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合 并、分立、 资产调拨)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39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生 效法律文书 权利转移)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1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0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买卖)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1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继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2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注 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3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首次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4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经济 适用房取得 完全产权)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5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权利 人名称、坐 落、证件种 类或号码变 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6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用途 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7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共同 共有转为按 份共有)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8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土地 权利性质、 使用期限变 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49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变更 登记(分割 合并)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2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0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新建 商品房头 卖,含经济 适用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1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存量房买卖)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2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安置 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3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房改 购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4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依生 效法律文书 转移)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5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互 换)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6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夫妻 财产约定)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7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赠与 、受遗赠)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8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继 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59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离婚 析产)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3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0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企业 改制)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1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兼并 、合并、分 立)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2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资产 调拨)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3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作价 出资、入 股)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4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存量 房买卖加抵 押合并登 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5 |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6 | 宅基地使用 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7 | 宅基地使用 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8 | 宅基地使用 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69 | 宅基地使用 权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4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0 | 宅基地使用 权及房屋等 建筑物、构 筑物所有权 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1 | 宅基地使用 权及房屋等 建筑物、构 筑物所有权 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2 | 宅基地使用 权及房屋等 建筑物、构 筑物所有权 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3 | 宅基地使用 权及房屋等 建筑物、构 筑物所有权 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4 | 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首 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5 | 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6 | 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 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7 | 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注 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8 | 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首次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79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5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0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 房屋等建筑 物、构筑物 所有权转移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1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所有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2 | 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行政确认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3 | 森林、林木 所有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4 | 森林、林木 所有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5 | 森林、林木 所有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6 | 地役权首次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7 | 地役权变更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8 | 地役权转移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89 | 地役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6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0 | 抵押权首次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1 | 抵押权变更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2 | 抵押权转移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3 | 抵押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4 | 在建建筑物 抵押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5 | 在建建筑物 抵押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6 | 在建建筑物 抵押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7 | 在建建筑物 抵押权注销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8 | 预购商品房 预告登记设立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199 | 预购商品房 预告登记变 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7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0 | 预购商品房 预告登记注销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1 | 不动产转移 预告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2 | 不动产抵押 预告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3 | 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 记设立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4 | 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 记变更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5 | 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 记注销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6 | 更正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7 | 依职权更正 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8 | 异议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09 | 异议注销登 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8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0 | 査封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1 | 注销查封登 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2 | 耕地、林地 、草原等土 地承包经营 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3 | 耕地、林地 、草原等土 地承包经营 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4 |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 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5 |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 权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6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7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8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19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09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0 | 国有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1 | 国有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2 | 国有林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3 | 国有林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 号)《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4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第六条规定 3.《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 4.《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 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第二条、第三条。 5.《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 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 22号)第二条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油气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55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油气矿产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832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5 | 建设工程验线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6 | 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 | 行政确认 | 4105230020G01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9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等,便于申请人阅取。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 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 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 活动的,依法釆取措施予以制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 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7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8 |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二十四条 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4.《河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第四条、第六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29 | 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 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4.《河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第四条、第六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0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114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第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3 | 测绘任务备案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河南省测绘任务备案规定》(豫测(2009)63号)第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4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0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19日主席令第三十六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16年1月8日予以修改修订)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5 | 矿业权抵押服务备案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3.《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业权抵押服务办事指南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 92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6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审批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 划业务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 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 99号,全文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7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修改、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变形调整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5号)第四章、第五章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划业务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豫国土发【2017】99号全文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8 | 农用地转用审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四条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全部条款。 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39 | 土地征收审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建设用地第四十五条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全部条款。 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0 | 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审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 十六条 2.《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第二十三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1 |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初审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1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第五条《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4)22号)第二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2 | 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3 | 规划条件书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第三十八条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34号公布)第四十条; 第七十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4 | 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不含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3.《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5 | 一次性开发四百公顷以上(含四百公顷)六百公顷以下(不含六百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审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4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本)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七条 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4.《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6 |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统计上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5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第十条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7 |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6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8 |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数据速报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7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7]118号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49 |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制定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0 | 林地征占用初审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29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发【2021】23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1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审批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30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发【2021】23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2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含10公顷)初审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3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发【2021】23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3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初审 | 其他职权 | 4105230020H003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2.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发【2021】23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4 | 土地调查工作中做出突岀贡献奖励 | 行政奖励 | 4105230020I0001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1.《土地调查条例》第二十九条 2.《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个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75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5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 行政奖励 | 4105230020I0002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6 | 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奖励 | 行政奖励 | 4105230020I0003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九条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7 | 林草种子(除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外)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258 |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4105230020A0048 | 汤阴县 自然资源局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 直接实施责任:1.完善办理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 2.依法依规实施。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批准的; 2.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有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