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县在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中获得奖补的经营主体相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12日
咨询电话:0372-6225502
中共汤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中共汤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汤阴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获奖主体进行奖补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汤阴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汤农〔2023〕73号)文件要求和对规模种植主体测产情况,经综合考评,决定对我县符合要求的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高产突出的主体进行现金奖补,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尽快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一)支持主体。从事粮油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一玉米或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全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于11 家、支持家庭农场数量不少于4家。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
(二)实施作物。结合我县今年粮油生产实际,重点支持玉米、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单产提升。
(三)主推技术。 玉米重点推广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集成推广“增加密度、化控防倒、防止脱肥、适时晚收”技术模式。大豆重点推广“合理密植、种子包衣、精细播种、防治症青”技术模式。
三、实施方式
(一)广泛发动。在全县范围内广泛进行宣传,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具体政策,调动参与积极性。
(二)主体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自愿申请,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所在位置、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
(三)建立档案。参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
(四)测产验收。作物收获前,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理 论测产,结果报市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自测结果进行汇总复测不少于4个,结果报省厅;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抽测。根据最终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总产贡献排序。
(五)资金奖补。根据测产排序、总产贡献、项目资金等综合考评,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资金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现金奖补。
四 、公示要求
综合排序,确定奖补对象、奖补资金后,奖补对象及奖补资金在申报主体所在行政村及县级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补。
五 、奖补标准
(一)方式原则。资金奖补采取后补助方式实施,奖补对象将体现鼓励先进,统筹考虑单产排名和总产贡献。
(二)单产目标。申报主体种植的玉米密度不低于4500株,单产不低于630公斤每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两种作物单产之和应高于相应档次的玉米单产水平。低于单产目标的,不得参加评奖。
(三)奖补设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十名。一等奖每亩奖100元、二等每亩奖80元、三等每亩奖60元。单一主体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央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总成本的30%。
(四)排名办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单产占90%,总产贡献占10%。以本档次经营主体最高单产为基准单产,其单产得分为满分;以本档次经营主体最多总产为基准总产,其总产得分为满分。经营主体的综合排名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排名得分=(本主体单产/基准单产)×90+(本主体总产/基准总产)×1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主体单产=亩穗数×穗粒数×审定千粒重×0.85
主体总产=本主体单产×本主体面积(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六、奖补结果
经过县级测产、市级复测和省级抽测等综合考评,全县符合奖补要求的规模种植主体共计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 ,家庭农场3家。
附件:汤阴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结果
中共汤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序号 | 乡镇 | 主体名称 | 面积 | 亩产 | 总产 | 分值 | 位次 | 奖励等级 | 奖励标准 | 奖励金额(万元) |
(亩) | (公斤) | (吨) | ||||||||
1 | 五陵镇 | 汤阴县新益农种植专业合作社 | 500 | 729.11 | 364.56 | 100 | 1 | 一等奖 | 100元/亩 | 5 |
2 | 任固镇 | 汤阴县农博伟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500 | 723.84 | 361.92 | 99.28 | 2 | 二等奖 | 80元/亩 | 4 |
3 | 白营镇 | 汤阴县续达种植家庭农场 | 500 | 720.62 | 360.31 | 98.84 | 3 | 二等奖 | 80元/亩 | 4 |
4 | 白营镇 | 汤阴县金土地种植专业合作社 | 300 | 649.16 | 194.75 | 92.34 | 4 | 二等奖 | 80元/亩 | 2.4 |
5 | 白营镇 | 汤阴县白营镇丰源家庭农场 | 60 | 709.54 | 42.57 | 92.19 | 5 | 二等奖 | 80元/亩 | 0.48 |
6 | 任固镇 | 汤阴县金福祥种植专业合作社 | 500 | 642.49 | 321.25 | 88.12 | 6 | 三等奖 | 60元/亩 | 3 |
7 | 任固镇 | 汤阴县任固镇岳北村旭佳浓家庭农场 | 500 | 638.43 | 319.22 | 87.56 | 7 | 三等奖 | 60元/亩 | 3 |
合 计 | 21.88 |
备注:
1、总产=种植面积*亩产
2、种植规模为500亩(不含)以上的,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亩产/729.11*90+总产/364.56*10;
3、种植规模为500亩(含)以下的,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亩产/709.54*90+总产/194.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