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2022〕6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发布:王虹霞  来源: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1-04 13:12:4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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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豫政〔2022〕17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安政〔2022〕36号)精神,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一)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提升并重,到2025年,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等措施,科学培肥耕地基础地力,规范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优化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发展优质小麦,推进标准化、规模化、订单化生产,到2025年,全县优质小麦发展到55万亩。发展优质玉米,推广高赖氨酸玉米、高油玉米、高淀粉玉米,到2025年,玉米面积稳定在54万亩。扩大优质高蛋白食用大豆等种植,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优质小麦、优质中药材、优质花生、优质果蔬、优质草畜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优质花生0.5万亩、瓜菜12万亩、生猪存栏15万头、优质艾草1万亩,优质草畜5万头(只),渔业水面1.06万亩。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提升。积极发展“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每个乡(镇)重点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发展、高效发展。到2025年,各乡(镇)均培育有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全县国家、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到2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1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级、清洗、烘干、冷藏、包装等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到2025年,果蔬等农产品产后损失率降低到10%以下。以面、肉、油、果蔬等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培育绿色食品集群,做优面制品、做强肉制品、做精油脂制品,打造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绿色食品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拓宽农业发展渠道,拓展农业多元化功能,打造一批主题乡村旅游品牌,让农业服务于乡村旅游业,让乡村旅游业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到2025年,全县创建乡村旅游品牌20个,乡村旅游年经营总收入达到6000万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网红打卡等电子电商新模式,推动实施“互联网+农业”模式,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创新“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开展农产品联盟销售、网上销售、社区直供直销、共同配送等。到2025年,全县培育农业电商企业20家。加快发展乡村新型综合服务业,积极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降低农户单位耕地面积和单位农产品产出的成本支出,实现节本增效。

责任单位:县文广体旅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科技创新应用、良种繁育能力提升、种业市场净化等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强现代种业、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发展,推广绿色先进农机装备和技术,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培育专业化、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组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

(六)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建设“一村九园”等数字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一)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多途径开展乡村人才培养,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200人次。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大力培养现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重点培养家政、厨师、司机、养老护理等社会需求量大的从业人员。推进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加强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治理人才、“法律明白人”培养,逐步提高就业能力。强化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等按照规定吸纳符合条件的持证农业技能人才就业表现突出的,在相应扶持政策上给予优先倾斜。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二)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和规范提升。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范围,帮助农民提高涉农生产效率、扩大销售面、增强议价权。从土地利用、资源匹配等方面,大力支持供销社统筹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发展2家,家庭农场新发展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发展1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三)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实施一批能够广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就业容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及省安排财政资金的15%。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岗位工资可根据财政能力适当提高标准,在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发道路养护、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承担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农民就业。发挥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增收路径。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乡村振兴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各乡(镇)政府

(四)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将就业服务延伸至行政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广泛收集并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打造劳务品牌。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各乡(镇)政府

(五)大力促进返乡创业。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乡镇)、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搭建创业平台,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政策咨询、信贷融资等服务。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探索以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引进人才。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政府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发展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中心,各乡(镇)政府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集体经济股份制运行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合作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收益分配制度,依据成员持有集体资产份额进行收益分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落实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有效推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发展。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提高到10万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以市场为纽带进行联结,开展订单收购,指导农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以服务为纽带进行联结,为农户提供统一标准化服务;以股份为纽带进行联结,支持农户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和盈余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财政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好省财政农资补贴政策,及时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惠农补贴。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推广金融帮扶卢氏模式、兰考普惠金融模式,开展整村授信,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贷规模。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实现小麦、玉米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提高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汤阴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

(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农村路网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5G、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到2025年,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县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发展,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到2025年,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三)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稳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推进农村网络精准降费,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通信资费优惠力度。实施县域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构建高效协同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对口帮扶”“乡聘村用”等政策,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条件好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加快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特殊群体基本保障制度,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高龄津贴标准。到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计调查,做好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科学选取调查户和记账户,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农民收入。加强考核评估,把农民收入增速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汤阴调查队,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建设,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增长点,建设一批人民富裕、城乡繁荣的经济强县。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小城镇化建设,提升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深化扩权强县体制机制改革,扩大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和自由权。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各乡(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项目,高水平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每个乡(镇)均有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推进行动,配套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法律、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健康养老等产业。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三)加快脱贫人口增收。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接续推进农业产业帮扶,支持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可持续发展,带动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经营性收入。以“雨露计划”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脱贫劳动力持证比例,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优化公益岗位等方式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将脱贫攻坚及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收益范围、管理需要明确权属,及时移交管理权,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

(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双轮驱动,有序引导城乡之间人、地、钱、技等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和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发展要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提升综合承载和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