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三”农机产品补贴申请录入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李扬  来源:汤阴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时间:2023-05-24 09:38:5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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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相关内容要求:“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办理时限截止2023年5月31日。

2023年全县受理农机补贴金额已经超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0%上限,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规定,目前,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已暂停受理申请。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际情况, 为保障农户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我县农户购置的“国三”农机产品可在2023年5月31日前申请录入。

汤阴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