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旧农膜回收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左彦军  来源: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12-21 17:09:5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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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9〕1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农能环〔2019〕14号)及《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安农能源〔2019〕5号)的文件要求和市政府相关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有效解决废弃农膜对农业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有效防治废弃农膜对农业环境的污染。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全民参与、市场运作、企业支撑、运行高效”的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政府政策引导、项目资金支持,主管部门行之有效监管,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共同推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辐射全县回收站点,共同促进我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护我县农业生产环境与居民生活环境。

(一)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根据全县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成县有废弃农膜回收站、村有废弃农膜回收点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站,适宜村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点,方便农民交售;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以旧换新”工作。

(二)通过试点工作,使我县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全县白色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治理。

三、实施内容

(一)回收站点的设置与管理

1、根据全县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就近收集、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计划在全县农膜使用量最大的宜沟镇、五陵镇、白营镇设立回收点3个,站点场地及回收人员,由乡(镇、街道)、村两级负责,年底进行目标考核,乡(镇、街道)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回收站点日常工作。

2、回收站点宜采用活动板房,板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场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设置围栏并有明确标示,设立点应远离街道及人口稠密区域,做好安全回收,对所回收的废弃农膜做好管护防火、防风、防水,及时拉运上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回收模式

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以旧换新”工作,地膜发放与废膜回收挂钩,用每上交3公斤废弃农膜可换领1公斤新农膜,不上交废弃农膜的农户(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不予享受补贴。

(三)回收方式及价格

1、回收上交及拉运方式。回收点所收的废弃农膜统一上交乡(镇、街道)回收站统一拉运。

2、回收价格及款项用途。废弃农膜回收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回收。款项用途:农膜回收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各回收站点工作人员工资、场地费、拉运费、装卸费。

(四)废弃农膜的回收质量与标准

各回收站点要严把质量关,回收的废弃农膜要达到废弃农膜加工企业的回收标准,做到晒干抖土干净,不得掺杂石头、秸秆、根茬等杂物。

(五)宣传培训工作

各乡(镇、街道)搞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培训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回收站点周围有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3-5条。各乡(镇、街道)要举办废弃农膜回收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捡拾回收废弃农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废弃农膜回收的宣传报道,营造废弃农膜回收的浓厚氛围,使清除白色污染成为每个公民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行动。

(六)积极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广农膜新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1mm的超薄地膜,以降低废弃地膜的捡拾难度;建立废弃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区)开展试点示范,树立防治废弃农膜污染的典型,向农民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四、资金估算

(一)回收站点。在适宜乡(镇、街道)建设3个回收站点,每个站点县财政补贴资金5万元,用于站点建设共需15万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二)购置农膜。全县购置合格农膜20吨,用于试点区“以旧换新”补贴用膜农户(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每吨约需1.5万元,共需30万元,由县财政进行采购。

(三)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的人员差旅、误餐补助、宣传资料、车辆运行工作宣传等,约需10万元以上合计,总需资金55万元,由县财政列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了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汤阴县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质检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回收处理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各有关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安排人员具体负责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二)落实资金支持,强化配套服务。县财政在本级财政预算内配套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直接用于废弃农膜处理试点工作,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废弃农膜回收。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质监局加强对回收加工企业建立扶持、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回收站点的建立及废弃农膜回收,由质检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检查农资销售点,提倡农民使用0.01m的农膜,便于广大农民捡拾废弃农膜。农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杜绝群众在农田和农业其他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废弃农膜。

(四)搞好跟踪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县财政局搞好专项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具体对地膜回收搞好全程跟踪式服务管理,对废弃农膜回收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考评。

(五)明确目标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废弃农膜回收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得力、完不成任务、白色污染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要进行公开曝光,追究乡(镇、街道)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汤阴县农业农村局能源站,办公室主任由张文清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左彦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