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王奇  来源: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3-01-08 18:25:1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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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构建有利于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业潜力有效激发、创造动力竞相迸发的创新生态,努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一方面注重目标导向,把区域创新高地建设放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篇布局、把关定向,切实把握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结合我县创新资源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的实际情况,力求制定的政策措施能够最大程度地推动我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倍增、全社会研发费用提升,创新建设尽快破题、取得实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确保各项创新举措落实到位,推动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创新型企业数量和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度增长,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创新主体能够清晰明了的了解科技管理工作的方向和支持力度,发挥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安政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现有的创新政策、新政等文件进行梳理,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细则尤其突出新的创新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县域内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每次被评价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5千元奖励。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全国行业标准并批准执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资金奖励。对于合法拥有科技成果的创业人员,在我县创办新注册企业并完成投资生产的,按照投资额的1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