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发布:县编办办公室  来源:县编办  时间:2014-06-06 08:04:3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实施单位:汤阴县卫生局

行政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申请条件:

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二、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周围30内米远离污水、污物和有毒有害场所。

三、配备相应的顾客用品和用具的清洗和消毒设施,要有足够数量的消毒用品,宾馆、洗浴、美容场所要设立专用的消毒间。

四、场所内设置禁烟表示和公示牌,较大的公共场所单位要设立吸烟区。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设立足够的通风换气和机械排风设施,保证室内空气流动。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防灭蝇、蚊、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和设备。

七、宾馆、洗浴要设立专用的布草间和布草柜,要有专人负责。

八、购进的卫生用品要建立索取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书,企业许可证,建立登记制度,不得购进三无产品。

九、从事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使用为取得健康合格证人员从事服务活动。

办理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四)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五)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单;

(六)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七)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八)省、自治区、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办理地点:汤阴县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局窗口

办理时间:1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2—6208972 6202933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监督方式:

)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网络:xnjd.tangyin.gov.cn

表格下载: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