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县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宋雯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9-08-06 10:09:48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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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汤阴县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7月19日上午,申请人纪某与被申请人某有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一次性支付了申请人劳动报酬,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7月4日,申请人纪某向汤阴县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某有限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在受理了纪某的案件后,仲裁院非常重视,工作人员多次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用人单位认为纪某不能胜任工作而不愿意足额支付工资,拒不调解。仲裁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与裁决的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场将工资款交付了申请人纪某。

近年来,汤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严格审查案件,及时了解案情,做好沟通解释,并对受理的案件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调解举措,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有效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27件,结案22件,涉及金额350余万元,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