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
发布:韩月  来源:汤阴县残联  时间:2018-12-08 08:53:1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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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办理规程

1.实施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

2. 申报材料

2.1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自主申报表和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残疾人证;

2.2用人单位残疾职工工资银行转账原始凭证。

3.法定时间

15个工作日

4.承诺时间

7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

6.法定收费标准

不收费

7.承诺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县残联领取《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一份,县残联予以受理,并对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比对确认,出具《残疾人就业自主申报认定通知书》,并录入年审系统。

9.受理地点

汤阴县长虹路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窗口

10.电话

服务电话:0372—8012081

投诉电话:0372—6212345


附件:

残疾人就业条例.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docx

汤阴县地方税务局汤阴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公告.doc

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8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