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在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中发现,截止2024年4月22日有5辆普通营运货车逾期180天未进行检测、审验,已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且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版)第二十一条(一)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交办运〔2023〕 52 号)第三条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现将年审超期180天以上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营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5辆货运车辆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请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在公示期日内到汤阴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窗口完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在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业务系统内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和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
如有疑义,公示期内,请致电汤阴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2-6225611。
特此公告!
附件:超过180天未年审的5辆货运车辆信息明细表
2024年4月23日
逾期180天未年审普货车辆明细表
业户名称 |
车辆牌照号 |
车牌颜色 |
道路运输证号 |
许可证号码 |
下次年审日期 |
业户地址 |
年审状态 |
安阳市金之宝运输有限公司 |
豫ED7231 |
黄色 |
410523003294 |
410523001312 |
2022/5/20 |
汤阴县城关镇*** |
未年审 |
郭*强 |
豫ES7038 |
黄色 |
410523003350 |
410507100650 |
2022/6/30 |
河南省汤阴县韩庄镇*** |
未年审 |
栗*刚 |
豫EZQ159 |
黄色 |
410523003471 |
410523001299 |
2022/8/31 |
汤阴县韩庄镇*** |
未年审 |
殷*娜 |
豫EDF987 |
黄色 |
410523003549 |
410523001351 |
2022/10/31 |
河南省汤阴县政通东路*** |
未年审 |
刘*志 |
豫EE9518 |
黄色 |
410523002794 |
410523001169 |
2023/3/24 |
汤阴县菜园镇*** |
未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