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阴县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的情况报告
发布:李晓静  来源: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4-17 16:00:3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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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按照汤阴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我委启动了城镇供水价格制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依程序对汤阴县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方案进行了听证。2025年4月14日上午9点,汤阴县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听证会如期召开。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会议情况

本次听证会共有听证会参加人29人,其中:消费者17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社会组织3人,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管局(消协)、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各1人。消费者代表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门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3月12日在汤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当天应到场听证会参加人29人,实到场28人;应到场消费者17人,实到场17人,符合程序规定,听证会邀请汤阴县融媒体中心参加。听证会参加人员就两套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方案展开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

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为2.4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2/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5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75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第一阶梯为2.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9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8/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7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6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28位参加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城镇供水价格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就推动供水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28位参加人均赞同方案一。

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