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物价局:
你局汤价字[2006]10号《关于调整汤阴县殡葬服务价格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省民政厅豫价费字[2000]95号《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标准的通知》和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安价费[2002]125号《关于安阳市殡仪馆收费标准的批复》精神,结合你县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将你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尸体火化费
16周岁以上,中档火化机(每台价格在15--40万元以下)每具尸体收费不超过280元,高档火化机(每台价格在40万元以上)每具尸体收费不超过320元;不满16周岁的收费减半。
二、运尸费
凡用殡仪车运尸,距殡仪馆20公里以内的,普通殡仪车(每辆价格在10万元以下)收费105元;中档殡仪车(每辆价格在10万元—20万元)收费180元。殡仪车到达接尸地点后,半小时内不另收费,超过半小时的,每半小时加收15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跨市、县的运尸收费,由殡仪馆与丧户面议。
三、抬尸费
殡仪人员抬尸的,每具尸体收费45元;传染病尸体(以医院证明或死亡证明为准)加倍收费;丧户自己抬尸的,不收费。
腐烂、碎尸等特殊尸体收殓收费,由殡仪馆和丧户面议。
四、尸体停放费
一般停放,每昼夜收费20元;冰柜冷藏,7天以内,每昼夜收费45元;特殊尸体每昼夜收费70元;超过7天的,每昼夜收费100元。
五、尸体整理费
1、一般整理
(1)整容(包括刮脸、化妆)每具45元;
(2)理发、脱衣、穿衣每项每具35元;
(3) 洗澡每具45元;
(4) 洗脸每具10元。
2、特殊尸体(指传染病、腐尸、碎尸)价格由丧户与殡仪馆面议。
六、殡仪设施租赁费
1、告别厅:大厅每次140元,小厅每次70元(均含厅内设施、哀乐);
2、休息厅每次40元;
3、冷棺出租每天40元(不含告别仪式用棺);
4、租花圈每个3元(含写挽联);
5、售大白花每个1元;
6、租鲜花每盆3元,租花篮每个5元(含写挽联);
七、其它收费
1、骨灰盒、骨灰袋、防腐袋进价加30%;
2、丧葬小商品进价加40%;
3、卸尸费每次10元(丧主自己卸尸不收费);
4、装骨灰服务每次80元(只对自带骨灰盒者收取);
5、加班运尸费每具每次加收50元(指业余时间加班);
6、放空费按正常运尸费收取;
7、现场收尸每具收费100元;
8、夜晚(晚8时至次日6时)加急火化费每具100元;
9、认尸费每次10元(含冰柜探尸);
10、卫生清扫费每次10—15元,按当天烧纸量收取;
11、停车费每辆3元;
12、快照每张15元(丧户自愿)。
八、骨灰寄存费每年50元。(暂存三天的不收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你县要加强管理,严格按批准的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提供服务不得收费。收费单位在收费前须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本批复自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
200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