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冯会敏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9-12-27 17:09:1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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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人社监许字〔2019〕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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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提出的关于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事项,本局已于2019年12月13日受理,受理通知书编号为汤人社受字〔2019〕第04号。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由于岗位工作性质及生产的季节性较强原因,员工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工时制度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第五条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93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你单位筹建处负责人、设备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司机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准予你单位车间主任、仓管员、化验员、统计员、机修、电工、制冷工、污水工、锅炉工、叉车工、普工、食堂人员、保安、卫生工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限期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4日。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