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陈冉  来源:汤阴县城管局  时间:2020-12-23 10:46: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道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决定在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7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有关企业要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网站、微信群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配合县安委会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12月1日至7日,在局LED屏幕播出《安全生产法》宣传标语,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

(三)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股室、各部门结合各自承担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职能,要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同时,执法大队和环卫中心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査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要采取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解读事故和案件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精心筹备,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积极刊发《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推动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同时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总结提高。《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莫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