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强力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非法油品经营活动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内容
1、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
2、非法储存、运输油品行为;
3、其他涉及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
0372-6412312
三、奖励标准
1、举报一个流动销售桶装成品油的车辆,奖励2000元;
2、举报一辆改装流动加油车,奖励5000元;
3、举报一个黑加油站(点),奖励10000元;
4、举报一个非法成品油储存点奖励20000元;
5、举报一辆非法运输成品油罐车奖励30000元;
6、举报其他涉及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详细信息并协助查明事实。
(二)同一非法行为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举报事实不清,无法核实的。
2、提供的举报信息,经查证不属实的。
3、举报内容已被立案并准备查处的。
4、举报前媒体已曝光的。
五、调查核实
接到举报后,商务部门将到现场调查核实,并将案件的核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奖励。